您好,关于驾驶证可以委托别人办理年检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您好!
一、公安部第71号令第四十八条中明确规定“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二、根据公安部71号令有关规定,驾驶证审验既可以本人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如若委托他人办理驾驶证审验,被委托人应当携带好委托人的驾驶证和贴有委托人照片的身体条件证明(上海市区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到驾驶证所属辖区交警支(大)队驾驶证审验窗口办理审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