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开庭后,何时宣判,法律没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不过,法律对整个案件的审理期限是有明确规定的,不得超期不审不判,作为当事人只能是耐心等待了。法条链接:〈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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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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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