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劳动合同期限变更变短是应该怎么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劳动合同比服务期限短的情形下,又可以分两种情况来处理: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和培训协议同时终止,劳动者不必承担违约金;
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至服务期满的,双方应当续订劳动合同或者将原合同期限变更为与服务期限一致。服务期内,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总公司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总公司在职工正式开始试用期的第一天,应由人事本部安排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两份,职工与人事本部各执一份。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双方中的一方不同意续签的;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完成了约定工作的;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