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房者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若首付三成,只能采取组合贷款,用银行商贷填上余下的三成房款;
2、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40%;
3、7月1日起放宽公积金提取,月入低于1900可提;
4、审批较慢,放款时间不确定;
5、贷款年限:一手房不高于30年,二手房不高于20年;
6、计算公式:
.按实际还款能力来计算。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年限。
.按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来计算。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借款人公积金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7、武汉市户籍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武汉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向武汉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