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公积金缴存状态正常才能进行公积金贷款的,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其他条件满足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借款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个人资信资料和规定的购房资料,向管理中心提出借款书面申请;管理中心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购房行为、担保落实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评估;管理中心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管理中心收到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权证或凭证副本后,签发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通知单,向委托银行划拨委托贷款资金。委托贷款资金到位后,委托银行为借款人在本行开立还本付息账户,并为借款人办理支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