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陕西省和安康市都没有制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派人护理的,可以参照人身伤害护理费的标准确定。
最高人民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320号
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