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不适宜外出打工做生意。
取保候审属于强制措施,如要外出(离开本地)需要向主管机关申请报告。一般情况急需办理的正常事项,主管机关会批准。但如外出打工谋生,主管机关一般不批,因为长时间外出等于脱离监管,丧失了取保候审的意义。
《刑诉法》规定取保候审期间应该遵守的规定:
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