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关于设计院自身造成工程损失的赔偿问题?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般来讲设计方应按其责任比例承担责任;赔偿主要是根据实际损失、合同的违约条款进行计算,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是有权请求调整的。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