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入手:
一、债权债务形成时间。如果是在你们结婚之前或者离婚之后的形成的债权债务,那你没有还款义务。(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
二、你们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需要分情况来分析:
1、婚内是否有财产约定,如果双方约定婚内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且你们的这个债权人知道你们之间的约定,那么你不需要偿还。(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
2、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否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如果约定为个人债务,需要你提供证据证明。(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
3、如果你无法证明上述债务系个人债务或者证明第三人对你们婚内财产约定知情,那你就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不知你们离婚时对该笔债务是否做了分割处理,如果处理了,你可以根据你们的离婚协议或者的裁判文书,向你前夫追偿。(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