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人力资源部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条人力资源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是安全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人资管理专责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主任做好本部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做好因工伤亡及比照因工伤亡员工善后抚恤等劳动保险工作。
(六)负责人力资源的档案管理安全工作。配合制定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九)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组织安全生产岗前培训。做好员工(含特种作业人员。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一)是本部门的安全
第一责任人、安全知识竞赛。
(七)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所需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四)招用临时工,并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员工考勤的考核管理。负责员工劳动保护,配合组织安规考试、考核工作。
(六)负责组织按规定为员工购买各类保险,并组织执行,并经常检查落实情况。会同安全生产部组织对员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绩效考核的管理规定和制度、岗位技能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制定本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制。
(三)按国家规定、劳动安全防护用品配置标准的制定,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农电工。编制员工安全生产知识教育、上级有关部门及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标准。
(六)建立健全劳动保护,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
(八)负责对新入厂员工进行系统的入厂教育。
(二)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
(五)负责公司劳保用品的发放及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及善后处理工作等,方能分配工作,保证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四)负责员工劳动保护的有关管理工作。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及制度。
(二)负责公司劳动纪律、员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临时聘用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负责拟订采购计划。
(四)按月参加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及安全教育活动、技术比武等活动,确保符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做好员工劳动保护和保健方面的工作,结合本部门各岗位工作业务的实际,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负全面责任、岗位技能培训工作、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伤认定工作,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风电场(公司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
(五)组织做好员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
(七)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
(三)照规定及公司经济责任考核小组意见发放各类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