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所谓变卖,一般是指出卖财物,换取现款与拍卖相比较,两者都是出卖财物的商业行为,但两者在出卖程序、方式、范围等方面存在相当大的差别这种差别集中体现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拍卖和变卖都可以作为在民事诉讼程序执行阶段中对到期不履行债务的义务人的财产采取的一种民事执行措施但拍卖的公开性及竞争性,使拍卖严格区别于变卖主要有如下几点:
①程序不同拍卖必须先期公告,并通知有关人员到场,变卖则无此规定
②期限不同拍卖从对物品的公告拍卖的时间,均有明确的期限规定;而变卖则不受时间的限制
③确定标的物价值的方法不同拍卖时须对拍卖标的物进行估价,确定底价,然后通过竞价,确定拍卖标的价值;变卖则无此程序
④形式不同拍卖采取公开的形式,以竞争的方式当场成交,而变卖则可直接交商业部门收购或代为出售
⑤标的范围不同拍卖的财产既适用于动产又适用于不动产;既适用于一般的财产,也适用于特殊价值的财产对不动产的变卖和具有特殊价值财产的变卖,大多数国家均对其作了一定的限制因此,在强制拍卖中,拍卖的范围比变卖更广,其地位也比变卖更重要
⑥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强制执行的范围不同凡拍卖的物品,在拍卖之前须对其查封、扣押,一方面禁止债务人或所有人随意处分,另一方面也便于实施拍卖换言之,凡没有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能拍卖而变卖的范围更广一些,它不公包括查封、扣押的财产,也包括未经查封、扣押的被执行人的财产希望可以帮您解决相关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