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新房里住着两名陌生人
陈女士住在沙区三峡广场,去年,她在大学城某新建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接到房子后没有装修,一直是空起的。
最近,陈女士和家人商量后准备开始装房子。19号下午,陈女士和家人一起来到大学城,准备看一下新房子,然后考虑请人装修的事情。下午5点刚过,陈女士和家人来到小区,打开自己的新房房门后,眼前的景象让她十分吃惊:新房里面居然住着一男一女两名陌生人。屋里有地铺,还有锅碗瓢盆等生活用具,墙上钉着钉子,晾着衣服,俨然像一个家庭。屋里的一男一女看到陈女士一家人,也很吃惊,他们是建筑工人,因为这栋楼有很多户型需要整改,所以他们住在这里。陈女士问他们哪里来的钥匙,他们说,物管交给他们的。
物管称是整改房屋的工人
气愤的陈女士于是找到了物管要求给个说法,并拨打了110报警。沙区110快处队巡逻民警杨和利、曾佑超赶到了现场。
陈女士在现场告诉民警:“去年12月接到电话,说房子要整改,我们也同意整改,不过我们住在沙坪坝,很少来看。”
110民警又问陈女士:“物管如何解释?”陈女士回答说,他们说是施工人员住在里面,“物管为什么要把钥匙交给施工方?我已经接了房,房子就是我的私人财产?为什么要让陌生人住进来?”
这时,一旁的物管人员解释说:“这栋楼有多个户型需要整改,我们便把钥匙交给了施工方,施工方住没住,住的哪一家,我们也不清楚。”
我也不为难你们,但要你们认识到错误,吸取教训!”业主陈女士当着民警的面,向物管提出3点要求:
第
一,因为陌生人入住,产生了100多元的水费,这个由物管解决;
第
二,物管管理存在疏漏,在小区楼下贴一份公开信,向业主道歉;
第
三,在报纸上登道歉信,连登3天。
民警对物管进行了询问,物管人员犹豫了一下表示,业主说的是事实。
随后,民警进行了调解,经过调解,双方答应先安排陌生人搬离陈女士的房产,物管为陈女士更换新锁,至于陈女士提出的其他要求,周一上班后,物管人员再给公司汇报后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