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是贷款告知。《城市房地产低压管理办法》里规定二次抵押不需要第1抵押权人同意,但对第2个抵押权人要尽到告知义务。但在实际的抵押历程中,若第1次的抵押合同约定再抵押时需要经过第1抵押权人同意的,则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的去遵守。同时,需要对第2抵押权人告知已经进行的抵押贷款,否则,抵押权人根据有关规定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贷款行为。
二是申请资料。二次抵押和第1次抵押所办的手续及需要收取的文件基本上是一样的。登记后的法律效果在实现抵押权的顺位上不太一样。
三是贷款额度。房产二次抵押贷款的贷款额度规定如下:
(1)贷款额度房屋价值抵押率-原贷款的本金余额
(2)房屋价值以房屋的原购买价和二次抵押时的评估价相比较,取两者中的低值。以住房抵押的二次贷款抵押率较高不能多于70以商业用房抵押的二次贷款抵押率较高不能多于50。
房产二次抵押除了需要注意以上三点,还需要了解的是:二次抵押贷款的应享受的利益价值不得超出第1次抵押担保后房屋价值的余额。以免抵押人万一不能清偿债务,给登记部门带来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