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被告,可以不去应诉,可以由委托人去应诉,公民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告经传呼而不到庭的,分两种情况:
1、有正当理由不到庭,可延期审理。
2、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可缺席判决。另外,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对其实行拘传。被告拒不到庭,实际上是放弃了自己的答辩权,对原告反而有利。对被告本身并没有什么好处。因为,如果必须她到庭的,会强制她到庭,如果不是必须她到庭的,可缺席判决,判决结果可能对她不利。另外,也不可能借此拖时间,每个案件都有审限的,二审案件的审限一般为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