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会有人询问,子女已经上了大学,年满十八周岁,但并无独立生活的能力,那么是否还应当支付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时止。也就是说,只要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在民法上已经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应该已经具备独立生活的条件和能力,所以,父母在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后可以不必支付抚养费。一般情况下,子女就读大学时,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即使没有其他生活来源,也属于能够独立生活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父母可以不再继续支付扶养费。当然,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也有两种例外情况:
1、孩子上大学时尚未年满十八周岁,那父母当然有法定的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至孩子满十八周岁时止;
2、孩子已满十八周岁,但并未上大学,而仍在接受高中以其以下的学历教育,这种情况下,虽然年满十八周岁,父母仍然应当向其支付扶养费至上大学为止。所以,孩子上大学后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抚养费的,除非孩子未满十八周岁。以上是关于十八岁后上大学抚养费规定是不是就不再支付抚养费了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