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农村居民买卖房屋包括同时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则不利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管理,且受让人很可能违反《土地管理法中》中关于宅基地取得主体资格的限定,借房屋买卖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投资,使宅基地的原有功能发生改变;如果要对买受人资格加以限制,那么应该如何限制法无明文规定有人认为,应限制在本村范围内,因为只有本村农民才是本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成员,才有权享有宅基地无偿分配使用的福利也有人认为,应限制在本乡范围内,因为在一个乡范围府对农民宅基地实施管理最为有效还有人认为应限制在本县范围内,因为农民宅基地的地籍管理的最大可控制范围为一个县境内认识上的不统一必然导致做法的不一致通过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宅基地使用主体仅限于农民,不得向城镇居民出售,但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
②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③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④宅基地使用随房一并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