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于年月日在公司住所召开了股东会。经讨论,一致通过如下事项:
一、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二、选举为公司第一届执行董事,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三、选举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四、聘任为公司经理,负责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经理职权。
五、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董事(或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六、全权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及领取公司《营业执照》。
或:全权委托本公司员工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及领取公司《营业执照》。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有限(责任)公司
以上是关于设立新公司股东会决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