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故意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如何进行明确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有关业主高空坠物法律如何划分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
1、找得到侵权人(抛物者、坠落物品所有者)。
一般情况下,如果能够确定加害人,则由该加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个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2、找不到侵权人。
如果无法找到坠落物品的所有人或者抛物元凶,则由事发地点楼上的住户集体承担补偿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
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并且该“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责任仅属于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
对于高空坠物、高空抛物没有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务损失的,只要不严重威协到公共安全,
一般不会被追究责任,但是对于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务损失的情形,除了被追究民事责任以外,严重的还会被追究故意、过失致人死亡等刑事责任。
3、怎样做可以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免除责任。
(1)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
(2)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在侵权行为发生时不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
(3)不可抗力免责。比如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