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不一样。
1.基本规定
(1)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
(2)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投资设立的企业;
(3)设置国有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4)其他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占有国有资产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联营企业)。
2.特殊规定 国家出资企业、国家出资企业(不含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境内外各级企业及其投资参股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应当纳入产权登记范围;国家出资企业所属事业单位视为其子企业进行产权登记。 国家出资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和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所谓“拥有实际控制权”,是指国家出资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或者持股比例虽然未超过50%,但为第一大股东,并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实际支配企业行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