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管辖权转移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般管辖权转移都是具有一定的原因的,因为一般案件立案之后,该就具有了管辖权,管辖权的转移是需要经过上级决定或者同意之后才会发生的,所以需要下级进行申请,或者上级自己决定。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转交给下级人民,或者由下级人民转交给上级人民。就管辖权转移的实质而言,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和补充。《民事诉讼法》第39条规定:“上级人民有权审理下级人民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