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带薪年休假一般都在一个年度内安排,确有必要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所以对于您的休假,您
第一年没有休,原则上
第二年是不可以用的,但是如果是单位原因,生产或者工作特点等造成无法休息的应该可以
第二年用,或者支付当日日工资收入300%的工资报酬。希望能回答您的问题,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