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转非”按营运车报废 新规内容:“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性质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限定报废。” 解读:按照新规限定,私家车无报废年限限制,而出租车的使用年限却限定了只有8年。比如,已使用7年的出租车,行驶者为了避免该车被报废,将使用性质变换为非营运汽车,这样就能躲避报废限定吗答案可否定的。根据新规,该车的使用年限并不是和其他自用轿车相同为无限期使用,而是按照出租汽车使用年限8年限定,只能继续使用1年。 临近报废期不得转至外省 新规内容:“变换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距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范围。” 解读:此前,不少出租车在临近报废期时,会“突击”将车籍转至外省,并将营运车辆的性质改为非营运车辆,换个油漆,当私家车再次上路。新规实施后,这一现象将会被杜绝,有利于防止车辆临近报废期满前“突击”转至外省继续使用。 全国将强制实行国四排放准则,所有排放不达标的的国二、国三车型,将不应予车辆上户,已经上户的车辆,不达标的将引导报废或强制报废,具体强制报废限定如下:
1.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准则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2.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准则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在检验有效期期满后持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获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4.达到肯定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