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一般不得登记给城镇居民
《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明文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2007〕71号)特别强调“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因此一般情况下,宅基地不能登记给非农业户口的城镇居民。
二、可登记的两种特殊情形
1、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宅基地建造房屋的;
2、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