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驾驶人和乘坐人员的人身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在第五十一条作了明确规定。一是,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车辆驾驶人、乘坐人员使用安全带是交通安全的一项基本要求。驾驶人就是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按车辆驾驶技术规程和要求控制、操纵车辆的人员。乘坐人员就是正在行驶的车辆上实际乘坐人员。这里所说的“安全带”,是指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将车上人员固定在座位上,防止其因车辆颠簸、转向、制动甚至发生撞击、侧翻、等意外时与车内其他人员、物品相撞或者被甩出去的一种安全防护装置。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特别是在高速行驶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刹车,或与来往的其他车辆、行人发生碰撞,使用安全带可以减轻对车上人员造成的伤害,甚至可以保全当事人的性命。这一基本要求应该说很容易做到,但事实上,实践中行车不系安全带的现象还很严重,法律这样规定是十分必要的,应引起所有驾驶员和乘坐人员的高度重视。 二是,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戴安全头盔也是交通安全的一项基本要求。“安全头盔”,俗称安全帽,是指人们戴在头上用以保护头部在受到外力重击时减轻或者免于受到伤害的一种安全防护装置。由于摩托车的构造特殊,稳定性小,加上没有车厢,也没有防护设施,安全系数较低,因此,要求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戴安全头盔,与要求车辆驾驶人、乘坐人员系安全带一样,都是尽最大可能地保护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在意外发生时减少受到伤害的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