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被收购公司分录如何做
1、签订一份股权转让协议,法人变更协议,到工商局进行变更。
2、原价转让,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入账,会计分录
借:实收资本--旧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注:转让款可以不通过账面体现,直接给出让方。
3、其他会计账面数据不变,继续沿用旧账就行了。
1、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物资,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金损溢”科目,贷记“原材料”、“产成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科目盘盈的各种材料等,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原材料等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2、盘亏的固定资产,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累计折旧”科目,代记“固定资产”科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应转入清理,按固定资产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定资产原价,贷记“ 固定资产”科目;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收入和残料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政策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对企业重组业务相关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新的阐述,与之相配套,2009年4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财税59号文),明确了企业重组所得税政策包括税收优惠。
该文将企业重组划分为六种主要类型: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并且根据条件将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分为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性税务处理,其殊性税务处理也就是重组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本文将结合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重组中的资产收购进行会计和税务处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