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据了解,大病医疗保险的政策还是很难脱离参保者户籍限制的问题,因此参保者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参保。而一旦参保者到异地工作或定居,那么在报销时就不能进行异地报销,但是一些特殊情况下大病医疗保险异地是能够报销的。如果参保者病情特别重大,的确需要转往异地的大型医院机构进行治疗的,那么参保患者可以在二级以上医院办理转院手续,持有相关证明到医院社保窗口盖章,然后到当地的社保局所作个外出治疗的登记备案,即可转往异地医院继续接受治疗,不过前提也要参保者满足大病条件。而对于住院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异地就医医保系统无法结算,只能有参保者或其家属先垫付费用,然后把医疗费用的单据拿回所属社保局按大病报销。需要提醒的是,大病医疗保险异地就医需降低10%报销比例,各地政策或有不同,最好详细咨询所属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