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洪府厅发【2011】147号文《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南昌市医保特殊病病种一共有19种,分别是:
1、恶性肿瘤限7000元
2、糖尿病限4500元
3、脑溢血、脑梗塞、脑血栓限3000元
4、慢性阻塞性支气管炎限2500元
5、慢性肝炎限3000元
6、肺结核限2000元
7、精神病限1000元
8、血友病7000元
9、艾滋病限7000元
10、高血压病限3000元1
1、再生障碍性贫血限3000元1
2、系统性红斑狼疮限2500元1
3、帕金森氏综合症限2000元1
4、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Ⅱ级以上限3000元1
5、冠心病冠脉支架植入术后限3000元1
6、老年性痴呆限4000元1
7、肾病综合症限2000元1
8、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上限七万1
9、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上限七万。
2、参保人自行选定一家有资质的定点医院,向该院的医保办提供相关材料医院医保办初审后填写《南昌市城镇职工基保本医疗险特殊病门诊申请审核表》,医院有关人员签字、盖章,并于报送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市医保处初审、医院专家终审后,符合条件的,上机备案参保人于次月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