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赠与要符合什么条件?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房产赠与要怎么办理?
(一)房产赠与具体办理的流程则包括:
1、赠予双方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领取赠予公证书;
2、申请人到测绘所办理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
3、申请人到征收契税窗口办理完税手续,领取完税证明;
4、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赠予登记;
5、收件人员收件立案受理,缴交登记费,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
6、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通知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证;
7、申请人凭登记回执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权证》。
(二)房产赠与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一般来说,房屋赠与手续有五个步骤: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
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一)申请书
(二)身份证件
(三)原房地产产权证
(四)赠与书及公证书
(五)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