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房产抵押合同需要签订哪些条款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992年12月31日司法部发布、施行的《抵押贷款合同公证程序细则》规定:
抵押贷款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一)借款人、贷款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姓名、借款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合同签订日期、地点、合同生效日期
(二)贷款的用途
(三)贷款的币种、金额、期限和利率
(四)贷款的支付及偿还本息的时间、方法
(五)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处所、使用权属及使用期限
(六)抵押财产现值
(七)抵押财产及其产权证书的占管方式、占管责任、毁损和灭失的风险负担和救济方法
(八)抵押财产投保的险种、期限
(九)抵押财产的处理方式和期限
(十)违约责任的处理方式和期限
(十
一)借贷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借款人违约时,贷款人可以申请公证机关出具强制执行证书,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的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