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工伤认定范围和责任分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伤认定范围是什么?
具体案例
工伤认定范围是什么?本人雇佣的临时工人未签订劳动合同,在下班途因中无证驾驶摩托车,摩托车物行驶证无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请问这样的情况是否属于工伤,本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法律解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