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所以,诉讼离婚时间的长短,根据审理的程序而定。
另外,在
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中,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的,不予受理。
因此,一方如果在第一次诉讼判决后,想提起
第二次的,需要在六个月后再进行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