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规定了教唆罪。教唆罪,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教唆犯和被的人形成共犯关系。结合题主的问题,如果对方事先没有盗窃的意图,因为介绍人的言语使其具有盗窃意图,那么成立盗窃罪无疑。如果对方事先已有盗窃意图,介绍人提供的信息只是帮助其锁定了盗窃目标,亦成立盗窃罪的共犯。并不因为是否参与分赃而免除刑罚。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勿与小人为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