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最简单粗暴的方法就是直接销毁报废,在包括我国在内的很多国家的警车由于考虑到经费问题,一般不会配备太豪华的车型,大多都是采用经济实惠耐用高性能的车,而且下放到基层派出所,一般又可以使用很多年,这样的车可以说是,开三年,停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可以说是真正的物尽其用。
2、拍卖,警车尤其是像那样配备的高性能的警车,不仅拥有很好的汽车配件舍友防弹防爆装置,对车身的保护十分完善,即使退役了,拆除掉警用装置后,仍然可以作为不错的二手车销售给需求的普通百姓。
三、警车报废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国1995年出台的《警车管理规定》,第十九条中写道:警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