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男女双方均为中国国籍,在国内领取结婚证书,但一方在国外不能回国亲自办理离婚事宜。若一方不能回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当事人就离婚已能达成合意,即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能通过解决婚姻关系。二、离婚的解决方式
(一)双方能达成合意的
1、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需填写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写好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2、国内一方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3、择日开庭后,原告及其代理人与被告代理人诉讼,就离婚问题达成调解书(判决书。
(二)双方不能达成合意的
1、国内一方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2、审查立案后,被告杳无音信的,会一级级将诉讼文书转到,通过外交途径送达。其
一:被告收到传票后,作出答辩,择日开庭,裁决是否判离;其
二:将传票送出三个月,被告无消息,一般会再公告七个月,缺席判决(如果缺席判决,一般仅就人身关系作出裁决,而对于财产部分,一般不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