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抚养费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还是从定残之日起开始计算?

帮助5人 3.6w浏览 匿名 2020-10-05 安徽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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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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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抚养费从交通事故从定残之日起计算符合法律的宗旨。  
    二、原因:  

    一,符合立法的价值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对残疾赔偿金明确规定从定残之日起计算,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它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  

    二,防止重复计算当事人的损失。事故发生之日起至评残之日期间,伤者可以向主张误工费;  
    1、误工费是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无常参加工作或从事日常经营活动,因此造成的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赔偿;  
    2、误工费即补偿受害者收入的减少,假使事故未发生,受害者也只能以收入的多少来尽扶养义务。  因此,支持受害者的误工费损失,即支持了受害者事故发生之日至评残之日的损失,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也就应从评残之日起计算。本案中原告胡某的误工费损失即支持了211天,基本上计算至评残前几日。  

    三,定残之日起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是依据伤残鉴定报告,而从事故之日起计算没有依据,也不具操作性。  
    1、伤残鉴定是科学量化受害人因各种形式的损害造成身体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和心理障碍,进而导致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的丧失程度;  
    2、伤残鉴定是受害人民事救济、要求赔偿的依据,但是此鉴定报告不具有溯及力。退一步讲,如果被扶养人生活费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那么如果伤残鉴定结果未出来,或当事人在伤残鉴定前来主张,那么将没有赔偿标准作为依据来计算,这会导致不具操作性。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全文
    10 202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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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拘役刑期从判决之日起开始计算吗
管制和拘役的刑期都是从判决执行之日开始计算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对一审的判决结果提出了上诉的话,那么判决执行之日应该是二审的判决书下来之后。只不过,在判处管制和拘役之前如果就已经被司法机关羁押了的话,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到刑期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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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刑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刑期吗
判处拘役以后,拘役的刑期当然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不过《刑法》中也明确规定,如果在判刑之前就已经羁押了犯罪分子,在判刑之前羁押的时间可以依法折抵刑期,羁押一天可以折抵刑期一天,而且拘役的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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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刑案民事赔偿伤残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1.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医疗费用方面,其金额应依据实际产生的费用来确定,上限为从医学角度来看对于治疗人体伤害所必需的各项费用,但不包含因进行整形手术或康复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
(2)在谈到误工费时,其数额不得超过被害人所属公司实际扣减工资的范围,同时亦不得超出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之多;
(3)至于护理费,它是指根据治疗需求而实际支付给护理人员的费用,其上限不应超过医院护理人员实际收入的标准;
(4)交通费方面,其金额应以必要且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
(5)住院伙食补助费则应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计算;
(6)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式是,根据被害人失去劳动能力的程度,以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作为参考;
(7)
最后,丧葬费的计算方法是,以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基础,乘以六个月的总和。
2.关于财产损害赔偿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财产损害赔偿主要针对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
(2)
此外,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例如修理费等,也属于财产损害赔偿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广州离婚房产增值计算具体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此,我们为您提供了以下几种计算夫妻共同还贷增值部分的方法:
首先,第一种方法是将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偿还的住房贷款额,与整个住房购置之款项及其它相关利息相除后,再乘以离婚时该房屋在市场上的评估值,减去夫妻共同偿还的这部分款项,从而得出相应的增值额度。
其次,第二种方法是将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偿还的住房贷款额,除以实际支付的总房款(即住房购置之款项加上已经偿还的利息),然后再乘以离婚时该房屋在市场上的评估值,
最后再减去共同偿还的这部分款项,同样可以得到相应的增值额度。
再次,第三种方法是将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偿还的住房贷款本金总额,除以住房购置之款项,再乘以(离婚时该房屋在市场上的评估值减去购置时的价格),这样也能得出相应的增值额度。
此外,第四种方法是将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偿还的住房贷款本金总额,除以住房购置之款项,再乘以(离婚时该房屋在市场上的评估值减去结婚时的房屋价值),同样能够得出相应的增值额度。
接着,第五种方法是将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偿还的住房贷款额,除以(住房购置之款项加上已经偿还的利息),再乘以(离婚时该房屋在市场上的评估值减去结婚时的房屋价值),同样可以得到相应的增值额度。
最后,第六种方法是将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偿还的住房贷款额,除以购房成本,然后再乘以离婚时该房屋在市场上的评估值,
最后再减去夫妻共同偿还的这部分款项,同样可以得到相应的增值额度。
另外,还有一种更为简单直接的方法来计算夫妻共同还贷增值部分,那就是用房屋的总增值额,减去首付的增值部分,再减去个人单独偿还贷款的增值部分,就可以得出夫妻共同还贷的增值部分了。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非法拘禁罪从犯缓刑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
1、对于涉嫌犯下非法拘禁罪的犯罪者,法院将依法给予他们长达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等严厉惩罚。
2、若在实施非法拘禁过程中,行为人还存在殴打、侮辱他人的恶劣情节,那么法院将会对其予以从重处罚。
至于非法拘禁罪从犯是否能够获得缓刑,则需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判断。
3、倘若犯罪分子最终被判定为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满足以下所有条件,那么他们有可能会被宣告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一般在三年以下,如果致人重伤或死亡的,量刑更重。
至于主犯还是从犯的量刑,需要根据其他情节来确定,当然从犯应当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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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期是否从定残日开始计算?
事实重婚是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无论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都是法律明文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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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法院罚金能从取保金里面扣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以下是相关解答和解释:
首先,关于法院所作出的罚款决定,应当解读为在刑事审判过程中所适用的罚金制度。
在缴纳刑事判决中的罚金后,法院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酌情减轻对被告人的刑罚处罚。
若被告人未能按时缴纳罚金,法院亦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其次,在取保候审期间,如若被告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取保候审的规定,则可能面临被没收先前已缴纳的取保候审保证金,同时还需重新缴纳新的取保候审保证金,甚至有可能会被依法逮捕。
然而,此类执法权力并不属于法院,而应由公安机关行使。
最后,对于已经交付了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被告人来说,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间未曾违反任何规定,那么在公安机关所收取的取保候审保证金,便可视为法院在判决中判处的罚金的一部分或全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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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是从次日开始计算吗?
诉讼时效是从次日开始计算的,当然了,应该是从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开始进行计算的,这也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比如说如果是附条件的话,应当是从条件成就这一些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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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中国汽车消费税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解析:
汽车消费税的计税方法具体如下:
应纳汽车消费税额等于车辆购置总额除以1.17后再乘以相应的税率。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汽车消费税的税率会因为车辆排气量的高低而有所差异。
具体的税率情况如下所示:
1、车辆排气量低于或者等于1升(包括1升)的话,其对应的税率为1%;
2、如果车辆排气量介于1升至1.5升(包含1.5升)之间,那么其对应的税率则为3%;
3、排气量在1.5升至2升(包含2升)之间的车辆,其适用的税率为5%;
4、排气量在2升至2.5升(包含2.5升)之间的车辆,其适用的税率为9%;
5、排气量在2.5升至3升(包含3升)之间的车辆,其适用的税率为12%;
6、排气量在3升至4升(包含4升)之间的车辆,其适用的税率为25%;
7、排气量超过4升的车辆,其适用的税率为4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六条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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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计税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非全职就业者而言,其薪酬的个人所得税可根据全年的总收入情况进行测算,其具体方式如下:
先将年度累计总收入减去起征点和专项附加扣除金额,然后乘以相应的税率,最后得出的数额即为应缴付的个税金额。
值得注意的是,在非全日制工作环境中获得的收入被视为劳务报酬,因此必须按照20%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为了实现合理且合法的税务筹划,您可以考虑寻求外部服务机构的帮助,将劳务报酬转换为个人所得,从而达到有效规避税收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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