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说的“拘捕24小时”,这种情况不是拘捕,事实上是传唤。传唤是司法机关在查处违法犯罪做法时,让当事人到指定地方接受询问的一种方式。 相关限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二款限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出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捕、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出二十四小时。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三条
第一款限定:对违背治安管理做法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出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限定可能适用行政拘捕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出二十四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