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协商变更子女监护权到什么部门办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需要去民政部门登记。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监护权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六条固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
(3)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对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讼的,由人民裁决。
变更监护权的诉讼要向被告住所基层提起,人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状、相关证据的复印件
状中要着重写明现有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