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是团伙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的,一般只会对团伙作案的组织、领导者、积极者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在场未动手的,一般是不会判刑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