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
1、公安局在行政诉讼中属于当事人之
一,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但是公安局的负责人或者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出庭应诉。
2、《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
第三条 人民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被诉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是被告。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3、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