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安局有没有收赃款的权利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侦查机关有权力查封、扣押、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财产,但没有用赃款、赃物这类肯定性的词汇,更没有使用追缴一词。司法机关收集的证据应当移送,赃款赃物属于犯罪证据,侦查机关把查封的赃款赃物没有移交,而是直接上缴国库了,就是违法。
查封、扣押、查询、冻结的涉案财产,只能作为证据使用。证据只能是提供给的,这些证据要在法庭上出示,要经过被告人、被害人质证,然后又决定是否采信。未经被告人、被害人质证,未经裁决,公安局、检察院认定涉案财物认定为赃款赃物,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公安局、检察院擅自处理涉案证据,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确实属于赃款赃物应当上缴国库的,应当由人民确定,并在判决书中写明。侦查机关根据的判决书,才能处分涉案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