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南京残疾人可以申请经适房吗?问题解答如下, 南京经济适用房(保障房)的申请条件及程序如何
一、南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需符合下列情形:
1、具有本市市区城市的常住户口已满5年;
2、家庭人均月收入1500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二、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家庭成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收入的人口:
1、与申购家庭夫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2、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
3、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
三、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人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人口:
1、共同居住的他处无住房的近亲属及其家庭成员;
2、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
3、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
4、原同户籍的劳教或服刑人员。
四、下列房屋应当认定为申购家庭的住房:
1、家庭成员的私有房屋;
2、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房屋;
3、现实际居住的父母或者子女的房屋;
4、因离婚失去自有、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有住房)不满2年的;
5、家庭成员转让或被拆迁不满5年的自有、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有住房);
6、已购买或已拆迁安置的房屋。
五、根据您家庭的实际,对照上述规定,如符合可前往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住房保障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