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的核定金额需要填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的核定金额一栏,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根据最后审核确定的金额来填写,提取人不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请求,由单位对职工的提取条件进行初审;
2、单位初审符合提取条件后,为职工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请求,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职工提取请求后,进行审核,并自受理请求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议并告诉请求人。不准予提取的,要阐明缘由。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已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受理审批后入账,并在审批书上签章确认,转账到提取请求人单位账户,职工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提取回单到单位支付。《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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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
/2002/co
te
_6141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