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经过侦查,对案件的事实和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经审查认为符合侦查终结的全部要件和要求的,提出侦查终结的意见。
2、制作侦查终结报告。侦查人员侦查终结时,应当制作侦查终结报告。侦查终结报告的内容包括:
(1)案由,案件来源以及立案时间;
(2)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3)是否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及羁押场所;
(4)查明的案件事实、证据及犯罪嫌疑人态度和表现等;
(5)结论和处理意见。
3、作出侦查终结决定。侦查人员写出侦查终结报告后,还应根据处理意见制作意见书、不意见书或撤销案件意见书,经侦查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提出或不意见的,报检察长批准;提出撤销案件意见的,报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