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东莞市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满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身份的材料)
2、符合资质的照相回执(照相馆拍摄居住证证件相时会打印)
3、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即居住登记时的回执)
4、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
1)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一项即可)
①工商营业执照
③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2)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一项即可)
①房屋租赁合同②房屋产权证明文件③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以连续就读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一项即可)
① 学生证②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5、前往办理地点填写《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1、在全省范围内非首次领取的,还须出示补领、换领居住证工本费缴纳凭证
2、办理完结后记得领取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受理回执,并保存好。
1、窗口申请(携带上述相关资料到窗口申请,填写相关表格)
2、受理(收取资料,受理申请)
3、审批(对资料进行核查审批工作)
4、出证办结(领取《广东省居住证》)
居住证办理进度查询入口
居住证可携带齐资料后前往各镇街公安分局办证窗口或各警务区或派出所,在此提供各镇街公安分局联系电话及地址,如附近有派出所或警务室的,也可直接前往派出所或警务室办理。
10个工作日
(1)居住登记半年以上,免费
(2)已经完成(1)项的10个工作日,免费
(3)居住证延期当场办理,免费
(4)遗失补办10个工作日,需要20元工本费
(5)损坏信息变更换证10个工作日,需要20元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