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人不履行给付赠与物的义务,也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但是依据《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这说明赠与人在非履行道德义务的口头赠与中,赠与人于赠与物给付前可以任意撤销赠与。赠与人既可以任意撤销赠与,受赠人也就不能请求赠与人履行,赠与人自然不发生债务不履行的责任。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