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遗产继承如能协商一致,可按如下方案进行:
(1)办理继承权公证书,这主要是因为很多不同种类的财产性权益,涉及到从被继承人名下,向继承人名下转移的过程。这可能会涉及到,很多诸如“证明你是他(她)的谁”的问题。
(2)遗产继承,是对被继承人合法的财产进行继承。确定要继承的同时,对被继承人合法的债权也应当继受,并以所继承的财产为限,予以担负。
(3)一般的财产,以继承人占有该继承财产,作为继承完成的表示。
(4)对于房屋等特定的财产,还应该完成变更登记,才能作为继承完成的标志。
协商不了就必须要到才能进行判决遗产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