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医疗费。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康复治疗费。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4、辅助器具费。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5、停工留薪。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6、护理费。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