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深圳社保生育津贴怎么领取问题解答如下,
一、领取的流程为:符合生育津贴支付条件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二、办理材料
1、职工社保卡或身份证
2、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仅限计划生育手术、难产、生育多胞胎或者终止妊娠的提供,其中复印件上需加盖医院业务专用章)
3、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4、计划生育证明
5、出生医学证明/婴儿死亡证明(仅限有分娩行为的提供) 注:如果仅在网上办理的话,无需让职工提供以上材料。
《生育保险条例》
第十条 女职工同进符合下列情况时,享受生育保险;
(一)连续工龄满一年以上;
(二)结婚、生育符合《婚姻法》及有关法规规定。
第十一条 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及标准。
(一)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剩余部分留给企业,不足的由企业补齐。
(二)分娩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和医疗费。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给每个生育女职工。其中产前检查费100元,正常接生费300元(难产、双胞胎接生费500元,剖腹产接生手术费800元)。超出上述标准的医疗费及药费,由单位报销。
第十二条 女职工休满产假后,由单位填报《生育保险金报销单〈,持户口簿、准生证、出生证(或婴儿死亡证明)、独生子女证、医院证明(难、顺、剖腹产)及职工工资花名册,到社会保障机构办理生育保险金结算手续,当年费用当年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