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是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民间收养协议无效。收养协议公证的证据效力:证据效力是指公证书是一种可靠的证据,具有证明公证对象真实、合法的证明力,可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办理收养协议公证并不是必经程序,但是任何法律行为、文书经过公证后可以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如果发生诉讼,经过公证的法律行为或文书可以直接采证作为证据使用,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办理收养协议公证的强制执行效力: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有关管辖权的人民申请强制执行,而不再经过诉讼程序。公证的强制执行效力是法律赋予公证机关的特殊职能,是法律强制性在公证活动中的体现。与公证的证据效力不同,公证机关赋予公证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是一种特殊的公证,仅限于《公证暂行条例》
第四条
第十款规定的范围,一般公证文书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办理收养协议公证的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公证的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国际惯例或当事人的约定,特定的法律行为只有经过公证证明才能成立,并产生法律效力不履行公证程序,则该项法律行为就不能成立,不具有法律效力。民间收养协议书甲方收养人:×××姓名、住址乙方人:×××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收养×××被收养人姓名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住址
第二条收养人×××是××单位的××职务,现年××岁已婚的,收养人为夫妻双方,住在×市×区县××街××号。
第三条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清楚收养人的健康、财产等收养法规定的条件符合收养的条件。第四条人的基本情况写明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什么要的理由。
第五条收养人×××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被收养人之义务。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本收养协议自×××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