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能够被认定为工伤的。因为该管理人员是在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所受到的伤害。如有可能,单位还应出具委派该管理人员进行调解的一个说明。
公司如果有为该管理人员购买社保的话,则由第三人先行赔付,不够的部分再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差(根据伤残级别所应得的赔偿与实得赔偿之间的差额)。公司如果没有为该管理人员购买社保的话,则由第三人先行赔付,不够的部分再由公司补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第五款: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2、工伤认定所需要的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病情诊断证明、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3、申请认定的部门的话,首先要确定你公司是在区上还是市上还是省上给员工购买的社保。如果是在区上购买的社保,则在该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是在市上省上购买的社保,则在武汉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为员工申请的话,员工也可以自行前往申请,但是因为单位导致的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工伤认定申请而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将由公司负担。